明婉儀評《人‧性II —— 誰不是酷兒?本土酷兒神學初探》(2014.2)

評論這本書,要從批評它的不足開始;不是全盤否定它的貢獻,而是要探索本土酷兒神學該如何走下去。特別因為,任何「酷兒神學」都難以迴避兩重的詰問:它本身有幾酷兒(how queer),它有否顛覆社會既定的概念框架,以及實踐出永恆的徹底自我顛覆?它又有幾神學(how theological),它在甚麼意義上是/不是「基督教的」神學?

本書作者多從第一身經驗出發,這是珍貴的生命見證和分享。不過,「經驗」不能被當做單純真確的原始材料,它本身是已經被敘述的,因此就需要檢視它如何被詮釋。讓被禁格的情感出櫃,多少有自我治療的作用,但卻不能停留於宣洩;以不雅內容和措詞挑釁大眾的道德底線,也不等於有效地推翻了禁忌、糾正了歧視。我們還要進一步批判,這些自白式的論述,體現了、或提供了怎樣的救贖觀?這本書有否嘗試顛覆主流社會的性解放意識形態,亦即性慾的消費主義 —— 在資本主義社會,性取向和性/別身分變成某一階層的人才能消費得起的「生活風格」(lifestyle)?當我們只追求性解放,而不同時(甚至首先)實現政治、經濟、宗教的解放、充權、平等,就只不過是幻想有完全無罪的性(sinless sex),以性歡愉作為救贖(saved by sex)。當然,性跟肉身一樣,本質上是無罪的,但在個人和社會墮落的光景,我們不能不去疏理、對付、抵制與性/別壓迫總是糾結纏繞在一起的各種罪性/罪行。為此,基督信仰(特別是終末論)提供了另類的可能,超越肉身存有被「性」定義,將人從「性」之中救贖出來(saved from sex)。

諷刺地,在這本關於身體神學的書裡面,基督的身體不在場。我非常欣賞「禮儀篇」觸及教會生活的核心,但敬拜必須要幫助信徒(無論異性戀者、同性戀者、其他跨性別人士等等)學習共同過德性生活。本書最大的缺陷,就是忽略了基督教神學這層倫理向度,反而重複了教會主流的性倫理,一心要讓所有被異性戀霸權排除的性愛「被正常化」,然後以為可以安心地將之歸入「私人」的安全範圍;只要同性性愛「不是罪」,就應如異性性愛一樣,不受教會的規訓約束,甚至不關上帝的事。又彷彿只要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在教會相安無事、互不干涉,就已足夠。這本書還未曾帶領讀者敢於去想像,一個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支持同性戀者和反對同性戀者等,能彼此相愛、各為肢體、一起成為門徒的教會,應該是怎樣的?我們需要怎樣更新自己才能成為那樣的教會?

酷兒神學若不想淪為自說自話,只為酷兒而做的神學(theology for queer),就要主動將神學酷兒化(queering theology);換言之,永遠位處邊緣的酷兒神學必須與正統的系統神學有更深入具體的對話質詢、正面交鋒,挑戰後者的父權主義和異性戀霸權。這類對話在香港教會尚待發生,我建議可以從基督的肉身開始。縱然聖經對此是緘默的,但教會傳統仍然一口咬定,歷史的耶穌是發育健全的異性戀者,卻又是個沒有性生活(甚至性衝動)的「正常」男人,此認信就已經隱藏了基督的酷兒性。酷兒神學根本無必要再強行發明一個同性戀/雙性戀的基督來證成自己。耶穌基督曖昧的酷兒性正在於祂不能被任何這些性/別身分框定。

明婉儀 業餘田野神學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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