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潔與秩序:從食環署職員檢控執紙皮的婆婆一事說起

問題不只是為何這食環署職員要這樣做,更是為何食環署容許這職員這樣做。若這職員執行食環署的指示,為何食環署要有這指示?理由之一是「潔癖」,尤其在七一回歸廿年日子臨近,政府要更「潔癖」。

事件[1]

事緣一位75歲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被食環署職員票控無牌販賣。按婆婆描述,當日有人主動向她買幾個紙皮。為了不需推著這些紙皮,婆婆就買給他。食環署職員隨即現身,檢控她。物質上,婆婆暫時失去被充公的借來手推車和可能的罰款。問題不只是為何這食環署職員要這樣做,更是為何食環署容許這職員這樣做。若這職員執行食環署的指示,為何食環署要有這指示?理由之一是「潔癖」,尤其在七一回歸廿年日子臨近,政府要更「潔癖」。

政治潔癖

簡單來說,潔癖(mysophobia)是強迫症的一種,即把正常衛生範圍内的事物認爲是肮髒的,感到焦慮,強迫性地清洗、檢查及排斥「不潔」之物。若說一個政府患上潔癖時,重點不是醫學上的強迫症,而是它如何界定「不潔」、如何看待「不潔」、如何將「不潔」和管制扣連。事實上,與「不潔」與秩序是一起的。那麼,「不潔」要反映甚麼秩序。從此看來,食環署職員對婆婆的檢控不是一個法律課題,而是對「不潔」和秩序的理解。

按人類學家 Mary Douglas,「不潔」不牽涉甚麼客觀定義,甚至與衛生也沒有一定關係,反而「不潔」關乎位置,即一個錯置位置,一個帶來對秩序擾亂的位置。然而,秩序從來都不是一個自然和商議產生的結果,而是關乎社會權力架構,並由有權力者決定。換句話說,「不潔」不是因「不潔」物本身不潔,而是因它出現在不應出現的地方和破壞了由有權力者設計和期望的秩序。是否一切秩序都是為當權者服務?不必然是,所以,我們需要就每事思考。那麼,婆婆執紙皮是一回怎樣的「不潔」?

  • 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和推載滿紙皮的手推車之所以「不潔」,因為她的行動與中環代表的金融中心,並由金融中心製造出來的繁榮、優雅、高生活質素等生活形態格格不入。這與婆婆是否有阻礙行人路和行車路無關,而是因她的出現揭穿中環繁榮背後的剝削、社會對長者照顧不足。所以,在觀塘、深水埗等地區執紙皮是多麼自然,因為貧窮是這些地區的特徵。
  • 執紙皮可以是一項環保工程,也可以是個人的自力更新,但它卻被視為低賤工作之一,不但因為收入微薄,更因為紙皮被視為垃圾。尤其當執紙皮者是長者時,執紙皮不再是一項環保工程,而是一項污穢工作,可避則避。為了令社會自我感覺良好,票控執紙皮的婆婆就是一種「街道清洗」,將「不潔」清除。所以,食環署不會覺得票控執紙皮的婆婆有甚麼不妥當,反而自覺貢獻「清潔香港」。
  • 香港回歸廿年是一場慶典。所以,與這慶典唱反調的都是破壞秩序,而這是有權者不容。唱反調可以是主動的,每年的七一遊行就是一例。另一唱反調是被動的,執紙皮的長者就是一例,因為他們見證所謂慶典只是一場「騷」,做給中國政府看。因執紙皮破壞秩序,以無牌販賣票控執紙皮的婆婆就被視為最恰當行動。

查實,政治潔癖豈只發生在執紙皮的婆婆身上。試想想食環署如何對待露宿者、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以禁閉營對待尋求庇護者、政府如何描述反建制者等就可知。

回復容納多元的秩序

若批評政府的秩序觀塑造「不潔」,我們就要為「不潔」者辯護,拒絕被標籤,甚至挑戰既定秩序觀。若以被票控執紙皮的婆婆為例,

  • 我們要小心墮入以慈悲心而建立另一秩序觀。意即,只強調執紙皮者的可憐,並設法使他們脫離執紙皮。這做法跟政府的做法分別不大,即視執紙皮為「不潔」。當然,社會絕對有需要向執紙皮者提供足夠照顧,以致他們可以有多一點選擇,但不應因此要否定個人對執紙皮的選擇。
  • 執紙皮者有他們個人故事,我們需要聆聽,以致我們不會以不同形式標籤他們,但我們要接受他們不跟我們打交道。這無損他們以他們方式生活。
  • 我們可以多理解回收業,並從中檢視現行相關政策,從而讓不同持份者可以有合理回報。
  • 民間團體應主動和推動對食環署監察。沒有受監察的政府只會濫用權力,因為它會漸漸失去問責態度。

社會生活不只靠法治建立,更牽涉人際間的感情。在票控執紙皮的婆婆一事上,我看到的,不是按程序執法,而是法被秩序和「不潔」的意識形態決定了,並從中扭曲人際間的情感。

[1]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616/s00002/1497549535130

Photo:Benson Tsang

 

請聯署:抗議食環署控告朱婆婆無牌販賣聯署聲明

本年6月11日,一位75歲又患有長期病患的朱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因為「無牌販賣」而被食環署職員票控。按婆婆描述,當日有菲傭主動向她提出購買幾塊紙皮,朱婆婆為了不需推著這些紙皮,就以一元賣給該名菲傭,此時食環署職員隨即現身,並以「無牌販賣」將她檢控。而朱婆婆向朋友借來的手推車,亦即時被食環署職員充公。朱婆婆近日亦收到法庭傳票,須於本月21日(周三)就「無牌販賣」而被檢控一事上庭。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無牌販賣一經定罪,首次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1個月。

就朱婆婆被食環署放蛇控告非法販賣一事,我們對此事作出以下聲明 :

1. 我們對於食環署職員面對一個75歳,並以「執紙皮」這個人勞力維生的朱婆婆,竟然以嚴厲及不近人情的手法,冷漠無情地作出票控,因「一元交易」而對朱婆婆作出「無牌販賣」撿控,深感憤怒。 此次朱婆婆的事件,亦反映了香港的安老政策嚴重缺漏,致使朱婆婆這個患有長期病患的75歳長者,不能安享晚年。面對現實生活的困境,朱婆婆理應申請綜援以稍作舒困,然而卻因為社會的歧視與負面的「標籤效應」,堅持自食其力,選擇以「執紙皮」作為其工作,為我們香港的回收行業與環保作出一定貢獻,社會應該予以肯定之餘,更該為我們社會中長者的困境而感到羞愧。

2. 我們強烈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就《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中的「無牌販賣」及其相關條例作出即時檢討,並因應現今的社會情況,作出適當的修訂,使其更合時宜。食環署應檢討前線執法人員於行動時的執法指引,對於輕微事件能酎情處理,以口頭警告代替票控或拘捕。

3. 我們鄭重要求政府正視香港的安老問題,並盡快推行免審查的全民養老金,承諾為香港的長者提供合理的退休生活保障。香港的安老問題及欠缺全民退休保障是朱婆婆今次「無牌販賣」事件的「病因」,而朱婆婆被票控則是「病徵」。香港特區政府必須正視「病因」,尋求解決方法,否則,未來的香港社會只會不斷出現此「病徵」,以不同形式重演朱婆婆的事件。

香港基督徒學會 傘後基督徒盼望行動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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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立人

雖未到半百,已稍知天命。一方面,不迷戀追求不可能達到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認識自己可以有的貢獻、生活因而可以有責任地輕鬆,輕鬆地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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