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歧視

bl008編號:BL008
出版:香港基督徒學會 / 公民教育聯席
2007年7月(初版)
售價:HK$45.00(未連郵費,內附教材光碟)

簡介

人人生而平等,不論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同樣擁有人的尊嚴。這精神早於 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已得到肯定。即使在今天我們強調市場價值的社會中,我們都不能否定人的尊嚴及權利。因此,我們會有勞工法例,歧視法例的設立。
然而,由1948年至今,人權的理念與實踐仍然存在落差。今天我們的社會仍把種族、性別、年齡、階層等身份來評價一些人,而非看重他們的工作表現或品 行。雖然香港在九十年代已就性別、家庭崗位及殘疾定立歧視法例,而種族歧視亦會在短期內完成立法,可是這並不代表歧視的問題已解決了。立法對被歧視的群體 無疑是一種保障,但更深層的是我們對特定群體的角色定型及誤解,以致我們認為不應給予他們平等的待遇。更可惜的是,一些被歧視的群體連法例的保障也得不 到。而不少公眾亦不承認某些群體在歧視的環境下渡日。
因此,本會希望透過四個教案,與同學探討歧視的問題,當中涉及歧視的概念、對不同群眾的歧視及不同範疇的歧視行為。

教案一:甚麼是歧視。
教案二:種族歧視。
教案三:殘疾歧視。
教案四:性傾向歧視。

縱然香港面對歧視的不止上述提及的群體,我們希望讓同學從中了解歧視的概念。此外,我們亦期望透過不同的個案,反思我們生活上有否製造了歧視的環境,甚至對他人作出歧視的行為。

願「歧視不存在,世界更可愛」不再是一句口號,而是踐行在我們生活中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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