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規劃起錨?尋找社福逃犯!

本文原刊於2010年6月《學會報》第30期,作者為關注綜援檢討聯盟歐陽達初

十年難得一次的福利規劃,終於在今年年中無聲無色地展開。政府將諮詢的責任推給一個隸屬社署之下,由社會菁英組成但無實權的「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話說在幾年前的施政報告中,曾蔭權為了安撫社福界一直要求的福利規劃〈類似80-90年代的福利白皮書,每五年一次交代政府在福利方面的長遠規劃〉,在施政報告中寫了一句進行長遠福利規劃諮詢〈2007-8《施政綱領》,頁35〉,之後便責承委員會跟進。明顯地,這種連官僚系統的核心都進入不了的架構,根本不可能影響到現有的政策理念、資源分配的格局,而諮詢文件中亦有不少矛盾之處。雖然這次的諮詢形同虛設,但細看文章內容亦可反映了現時的社會菁英,如何看待社會福利。

「彈性」還是欠缺承擔?

首先,文件中吊詭地指出諮詢的目的,不再在於個別的改善服務質素,而是從整體福利理念出發,並且將視點鎖在未來數年的長遠規劃上。不過,文件中又多次批評早年的福利白皮書為「缺乏彈性」,流於僵化。這種將五年規劃等同僵化的做法,不但沒有任何實證支持,更顯示出當權者的修辭是何等惡劣、空洞。誠然,一定程度的彈性是必須的,說準確點,其實是要消除長遠規劃中的官僚化現象。而最好的方法應該是提升福利政策服務的民主化程度,包括社會服務應由各持份者在平等的權利下,共同協商福利服務的內容,分享政策制定的權力。

用者自付等於使用者參與?

不少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已經建立起以社會權利(social right)為本的福利觀。當然,這種意識形態似乎在亞洲得不到很好的發展,但並不代表我們要否定使用福利服務。是次諮詢雖然重視使用者的參與,認為可以提升服務質素,但前提是引入「用者自付」的原則。委員會表示,基於現時以低稅制維持競爭力,無可避免地要再考慮融資,因此必須提出用者自付或能者自付的原則〈筆者懷疑委員會是否清楚這些概念的分別〉。這試圖以消費者與提供者的關係來取代以公民身分享有改善服務的權利,是將資源運用的權力依據消費力來作出分配,實在有違社會平等、社會公義,亦即社會福利設立的原則。

稅制不可動,福利開支不能增?

整份文件提出的框架仍屬新自由主義式的「大市場小政府」原則,再加點犬儒虛擬現實主義。「不能改變有關政策,否則香港會淪陷、基層會更苦」,這種老掉牙的說法有多可靠,筆者暫不評論,但至少現時低稅制經濟發展先行的模式,不見得造就了多些有利基層的職位,改善他們的收入。福利政策與經濟政策其實是錢幣的兩面,增加福利開支令政府賬面多用了資源,但亦會刺激相當的內需,那麼對經濟有什麼壞處?現時將資源集中在少數財團身上,這些壟斷資本會將資源抽走,犧牲的是基層的血汗,破壞的是上主創造的自然生態,這種積累資本的策略,才是剝削社會福利的元兇。

壯大福利運動,爭取社會及經濟公義

制度上的不民主,其實更迫使我們必須透過制度以外的空間,發動更持續、更具組織化的運動以改革社會。目前政府開支佔國民生產總值約20%,對比其他OECD國家,屬較低的水平。我們有條件要求社會建立更普及和全面的福利制度,以應付資本主義帶來更頻密、更廣泛的風險,保護所有人的生計。目前,我們需要迫使決策局承擔福利規劃的責任,提出更公義的福利方案。長遠來說,福利運動需要結合更多力量,如婦女運動、勞工運動等,以建立更全面的社會保護運動,並不止於社會福利開支的增加,乃涉及整個社會經濟關係的重組:生產、流通、消費、再消費等活動,都應以人的需要出發,而不是以利潤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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